莊祖欣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談德國的「個人主義」

我讀大學時沒有修習德文,卻經常跑到德文系去聽演講。記得那個時候聽了謝志偉老師講的德國「個人主義」 "Individualismus" ---- 象徵著自由,追尋和實踐自我,那是一種什麼樣的精神世界啊?我心嚮往不已⋯。

沒多久前認識了一位年輕、勇敢的台灣女生,她說她當初就是因為嚮往這種德國精神,毅然決定離鄉背井,來到德國來工作、追尋夢想。來了三年多才發現,一切不如想像,德國人愛管閒事、動輒出言不遜,奇怪,不是說實踐「個人主義」嗎?那應該是人人有「做自己」的自由啊,怎麼來到這裡時不時給人家唸,措辭態度又不好,見你德文支支吾吾,也沒拿出對外國客人的同情與幫助。她對德國的崇尚,頓時一掃而空。

「個人主義」是什麼?什麼叫作「做自己」?做自己就是我行我素嗎?前一陣子讀到網上一篇文章,作者把西方的「個人主義」解釋為自私自利,說他們沒有華人的「眾志成城」和「赴湯蹈火」的萬眾一心。他說西方人(quote):老子不滿意就罷工,影響了別人關我什麼事······這樣的思想充斥著西方社會,所以「捨生取義」、「無私奉獻」的精神和事迹,是很難出現的。 以上,我看得哭笑不得。沒錯,對「個人主義」生出太浪漫的嚮往,是傻;而這位網路作者對個人主義的粗知半解更要鬧笑話。他犯了至少三點大錯誤,1. 「個人主義」裡不說「老子我」這種話,因為作「老子」不比誰高一輩、作「孫子」也不比誰低一輩。2. 捨生取義、赴湯蹈火、無私奉獻?聖人如此,但是誰有權利逼人做聖人?3. 為了讓人人能在不干擾別人的前提下盡情「做自己」,劃分權利義務、行使法律規範則是先決條件,它不講恩德、報應、名望、羞恥⋯這些東西,不以面子和輿論來維持社會秩序。

進入這個講「個人主義」的德國社會,浸淫於他們的文化中,就發現,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只講「親疏」,不講「輩份」、無謂「長幼有序」、不甚提倡「敬老扶弱」。因為沒有輩份之別,幼小的不用可愛乖巧,年長的不用成熟世故;年幼的可以批評年長的,年長的可以請教年幼的,整個社會遵循的,就是一個「義的規範」。德國青少年都爭著要長大,要你拿他當大人看,十幾歲就不屑當 Mädchen(女孩)和Junge(男孩)了,早早想躋身Frauen(女人)和 Männer (男人)的世界。所謂尊敬,就是敬你為《獨立且堅強的個體》,不輕易干擾你的身體自決權。我曾經在馬路上好心好意,跟一位走路歪瘸的老叟說,「讓我為您提您的沈重購物袋吧。」卻被他沒好氣地給罵走。事後我把此事講給我的德國朋友聽,她說,這老叟縱然怪癖,但是他自己走得好好的、東西拎在手裡也沒掉下來,即使慢、即使瘸,還是用自己的力氣在走、在提東西,妳的自以為好意就是把他當成弱者看待。也就是說,不管有多老邁,這裡的人絕不自稱「大嬸我」、「大叔我」、「爺爺我」⋯不輕易說「哎,年紀大了⋯」云云。人人致力要做的,就是一個沒有年紀的「堅強自立者」。事實上,大馬路上的交通爭執場面裡,若有駕駛搖下車窗罵人,侮辱性的措辭經常是,「"爺爺"你會不會開車啊?」我常想,韋小寶若來到這裡,一定會精神錯亂!

後來漸漸觀察學習到,如果殘障者沒有自己開口、沒有跌倒,擅自去攙扶是不敬,但只要不觸碰到他的身體,為他移開障礙物、開門、開路卻是體貼,會得到肯定與感激。依此邏輯類推,外國人來到德國,若沒有開口求助,德國人也視「逕自上前跟他講英文」、「牽著他的手帶他辦事找路」是一種干預或不尊重。也就是說,為他開發一個能夠自理自立的空間,才是體貼和尊敬。對於任何人,孩子也好、年長的父母也好,都用這種態度對待之—�- 給予全然的自由與空間,讓他成為一個他想、他的可能性允許下,最能發揮且達到的最好版本。

銅板的反面就是:在德國住得稍微久一點,就會發現一些「以公眾事務為己任」、「愛管秩序」的「討厭鬼」,(Sorry,我真的覺得他們很煩⋯)他們會管你:垃圾是否正確分類,週末假日不許做工、不許吹奏樂器,公寓走廊裡不許嬉鬧奔跑,你家門口的花木有沒有定期修剪、你停車是否佔用到帶嬰兒車車輛的車位⋯⋯,他們愛管得不得了,跟老人或小孩講話態度語氣一樣專橫,對就是對,錯就是錯,不在乎傷了和氣。這些事,就算法律中有明文規定,但是警察抓得不嚴格,罰款也不兇狠,換成在其他國家,大家就睜閉一隻眼閉一隻眼吧,但是在行使「個人主義」的德國,就有很多人覺得,做自己,就是要有直言不諱、維護公德正義的自由,公德不維護好,就難以靜心做自己。

有一次和一堆中國朋友聊天,大家講起中國的大型山川背景歌舞劇,又談到北京奧運或杭州G20的開幕盛會——以山川背景作布幕,聲光效果做氣氛,千百人「橫看成嶺側成峰」的舞蹈 作聲勢,這些⋯⋯,只有中國這個強國才有本事做得出來——有人才、有人海、有排場⋯⋯老外看了肯定要傻眼,肯定要崇拜中國。我說,傻眼,也許,畢竟動員這麼大的人數、技術場面還真不簡單,用膝蓋想就累死了。但是,說到崇拜,可就雞同鴨講了。講求「個人主義」、「個體意識」的西方文化,看到這種以浩瀚人海為場面的表演,舞者各個髮型、笑容同出一徹,動作整齊劃一,直覺好恐怖、好壓抑個體獨特性啊!個人的價值在這種大表演中到底在哪裡呢?人海波浪裡的一個準時的下蹲動作,在《大中國意識》裡真是輕於鴻毛啊!

大兒子剛從東南亞之旅回來,他去了泰國、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三個國家。剛到新加坡時,他對這個國家印象好極了,說跟泰、馬兩國很不一樣,乾淨又先進,城市整齊又美觀。待了兩天,鄉愁四起,說等不及要回德國了。我問他,既然你覺得新加坡這麼好,為什麼後來又這麼厭倦呢?說直想回家呢?他想了想,有點猶豫地說,「我⋯,好想家,好想⋯, 看到一棵樹,一棵本來就長在那裡的樹,一棵真正的樹,受陽光照射、雨水滋養就能發枝吐葉的樹,粗壯也好、瘦弱也罷,反正它矗立在那裡,是因為當初風把它的種子吹到此處土壤,就落地生根、成長茁壯的,而不是因為都市規劃才被栽在那裡、被修剪、支撐成那樣的。」

我跟兒子說,哈哈,就是說想看一棵很「個人主義」的樹就對了。

(註:這篇文章絕不在捧西方「個人主義」高,貶儒家思想推崇的敬老尊賢低。只為嘗試釐清對個人主義的一些迷思而已。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邏輯,各有各的奧妙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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