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東海孝婦〉

東海有孝婦,少寡,亡子,養姑甚謹,姑欲嫁之,終不肯。姑謂鄰人曰:“孝婦事 我勤苦,哀其亡子守寡。我老,久累丁壯,奈何?”其後姑自經死,姑女告吏:“婦殺我母”。吏捕孝婦,孝婦辭不殺姑。吏驗治,孝婦自誣服。具獄上府,於公以 爲此婦養姑十餘年,以孝聞,必不殺也。太守不聽,於公爭之,弗能得,乃抱其具獄,哭於府上,因辭疾去。太守竟論殺孝婦。郡中枯旱三年。後太守至,卜筮其 故,於公曰:“孝婦不當死,前太守強斷之,咎黨在是乎?”於是太守殺牛自祭孝婦塚,因表其墓,天立大雨,歲孰。